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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发布单位:学位办    来源:研究生院-学位办    发布时间:2014-03-19]


关于开展第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职委)《关于开展第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育发[2014]05号)文件精神,定于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论文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教职委规定,本次评选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31231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为方便学院开展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提供了该段时间内获得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名单(附件一),学院可根据名单进行初选。

二、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与基础教育实践密切相关,接近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论文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现代教育和相

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结合所学专业对基础教育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

3论文注重科学研究方法的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三、评选步骤

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须经导师推荐学院初选学校复评、教职委评选产生。

1导师推荐。导师根据论文作者在校期间获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4月4日前向学院择优推荐。

2. 学院初选。学院4月18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按照推荐名额(附件二)择优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候选人名单。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一定要注重质量,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并将初选结果及时公示。

3学校复评。学校成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专家组,5月9日前对初选推荐的论文进行复审,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学位办在网上进行公示。

4. 教职委评选。教职委汇总全国推荐论文后成立专家委员会,对推荐论文再次进行评审,最后产生入选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四、报送材料

1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三,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论文文本(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

推荐表及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10736-作者中文姓名-论文学科领域

例:10736-张三-教育管理-推荐表

    10736-张三-教育管理-学位论文

注:推荐表(电子版)和学位论文(电子版)要在一个文件内

五、奖励办法

经学校推荐、教职委评审入选的全国优秀论文将由教职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辑”;论文作者将获得教职委颁发的“优秀论文”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认真做好本单位优秀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按时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

联系人:张之佐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

一、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名额

二、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二〇一月十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