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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学位办    来源:研究生院-学位办    发布时间:2016-02-23]


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甘肃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学位办[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1.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核,进入国家“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且完成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采集的往年遗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2.报考者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以上

    3.报考者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4.报考者已通过我校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继续通过信息平台进行。申请人报名登录的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应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并在2016年4月8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报名无效

            申请人一般应在我省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审核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学校职能部门审核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将依据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在2016年3月10日至4月5日期间完成我校当年全部报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试科目

    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本次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相关学院及时通知符合报考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2.考试前一星期,国家信息平台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届时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下达,学位中心下达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同时,学位中心将免费提供往网上(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

    未尽事宜,请与校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张之佐  刘学玉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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