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外国语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师发[2010]2号)和《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西师发[2013]15号),结合2016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外国语成绩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报学校领导批示,决定开展校内硕士研究生学位外国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可视为达到学位授予外语标准。为做好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外国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2016年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且学位外国语考试成绩未达标研究生(附件一)。
2.因学位外国语成绩未达标且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要求的已毕业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附件二)。
二、考试语种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入学考试时外国语语种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在校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电子版照片(照片规格见附件三)。
2.各相关学院做好资格审查,于5月24日前统一将报名汇总表(附件四)报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3.5月25日下午学位办向各相关学院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7日晚7:30—10:00。
四、试题类型
校内硕士研究生学位外国语考试试题类型包含阅读理解、英译汉、汉译英、作文四部分,总分为100分。
五、考试监督
本次考试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证(在校生)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各相关学院务必将有关考试报名事宜及时通知硕士研究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联系人:张之佐 李 夏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
一、2016年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且学位外国语考试成绩未达标研究生名单(学位办统计,单独下发)
二、2013—2015年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且学位外国语考试成绩未达标研究生名单(学位办统计,单独下发)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