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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学位办    来源:研究生院-学位办    发布时间:2018-08-30]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学期

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学院

        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规范、有序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及工作平台

    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以《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1833号)(以下简称:《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附件二)为依据。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全程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二、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最迟应于9月21日前完成。各学院应于规定时间内将预答辩结果(附件三)汇总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一)检测范围

所有经导师同意,推荐参加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

(二)检测要求

    1.学院应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预答辩后、送审前一周(9月30日前)按要求整理、汇总,提交校学位办进行检测。

    2.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层次_学号_姓名_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命名,“博士_201312022130_张三_教育学原理”。电子文档采用DOC或PDF格式。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工作,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四、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本院2018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查时间

    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2018年9月1日-30日

    第二轮:2018年10月1日-31日

    第三轮:2018年11月1日-30日

   (二)审查内容

    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详实全面地统计研究生提交材料,并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以下各项审查内容均可在三轮审查时间段内并行进行。

    1.学分成绩

    按照各专业培养大纲要求,对学位申请人的学分成绩进行审核。学分成绩未达到要求的,不能进行学位申请。

    2.学位外国语成绩/新汉语水平考试成绩

   (1)国内研究生

    申请学位的国内研究生,学位外国语成绩要求参照《学位授予标准》。其中,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来华留学研究生

申请学位的来华留学研究生,新汉语水平至少应达到HSK四级以上(含四级)或达到HSKK中级以上(含中级)。

    3.《中国概况》和政治理论

    申请学位的来华留学研究生,《中国概况》必修课成绩须达到合格;学习哲学、政治学专业的来华留学研究生,政治理论必修课成绩须达到合格。

    4.科研成果

   (1)国内研究生

    申请学位的国内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学位授予标准》相关要求,填报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在学期间、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封底)(以上材料均需A4纸复印装订)。

    研究生所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均由所在学院负责教务老师对照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填报信息认真进行核对、审定。

    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由相关学院负责提供和解释。

   (2)来华留学研究生

    来华留学研究生科研要求,各学院可根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要求暂自行制定要求。

    5.学习年限

    学院按照学校各类研究生学习年限要求,严格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学习年限不够或已超过学习年限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其他事项

    对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按我校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含研究生提交的原件、复印件)于11月30日前报校学位办复审。

    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全部由各学院完成,形成的《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六)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后直接提交学院分委会和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出现问题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学位授予标准》要求科研成果未达到一定级别须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要在第一轮资格审查中完成对申请硕士科学学位的学历研究生科研成果初步认定,以便安排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前,如不满足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经导师、培养学院同意,可先进行学位论文检测、评审与答辩。   

    五、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

    学位论文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含四种学位论文封面格式)(附件七)撰写、印制。博士论文封皮颜色为深红色,硕士论文封皮颜色为浅蓝色。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定》是学校提供的一个参考样式,各学院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约定俗成的格式进行撰写、印制,但论文中“封面、论文英文题目、郑重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撰写、印制。

    使用外国语言学习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使用相应的外国文字撰写,但论文摘要应为中文。

    六、学位论文评阅

研究生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同意,通过预答辩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一)双盲评审

    各学院务必于10月8日前将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及送审名单电子版(附件八)按相应要求报学位办。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的学历研究生,在第一轮资格审查中科研成果未达到免予双盲评审要求的,由学院负责组织进行双盲评审,学位办负责监督、检查。学院须聘请一位省外高校(科研院所)本专业(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学院双盲评审须在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段内完成。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的非学历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历和非学历研究生,全部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学院须聘请一位省外高校(科研院所)本专业(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学院双盲评审须在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段内完成。

    为严格论文送审环节,请各学院提交硕士研究生论文“双盲”评审送审单位,并及时上报“双盲”评审结果(附件九)。

    (二)正常评审

    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除进行双盲评审外,还须进行正常论文评阅。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非学历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非学历研究生,在答辩前由学院聘请至少两名与论文有关、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的校外专家身份要符合相关要求)。

    申请硕士科学学位学历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学历研究生,在答辩前由学院聘请至少两名与论文有关、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的校外专家身份要符合相关要求),已参加双盲评审的科学学位学历研究生,学院须聘请一名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三)评审结果异议处理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按照《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组织

    符合答辩资格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并登陆系统下载相应答辩材料。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栏目的填写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将材料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论文评阅意见书交学位办审核(学位办审核前答辩秘书须先到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审核成绩并盖章)。审核通过者,学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未经学位办审核答辩者,答辩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附件十)须由学院分委会审核,在答辩前报学位办审核备案。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以《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使用外国语言学习的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否使用外国语言,由学院依据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情况自行决定。

    (二)答辩地点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校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各学院应提前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若有特殊情况,需组织视频答辩,必须事先经学校主管领导和学位办审核同意。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进行。

    (三)答辩人数

    同一专业的博士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原则上一般不应超过6人;同一专业的硕士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原则上一般不应超过10人。

    (四)答辩录音(或录像)

    为保证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与公正,各类研究生论文答辩须全程录音(或录像)。研究生论文答辩录音(或录像),由学院保管,以备检查。

    (五)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处理

    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按照《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等相关条款处理。

    八、材料上报

    答辩结束后由各学院汇总、整理有关材料,将通过答辩人员的材料、学位申请简况表(附件十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学位办。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以附件十二、十三规定内容为准。

    九、审议表决

    学位办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西师发2009220号)要求,组织召开学科类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审议表决通过后,由学位办发文公布结果。

    十、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统一由学院发放。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    张之佐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一、通知所称学生类别与平常所称学生类别对照表

    二、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

    三、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

    四、西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异议表

    五、《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

    六、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登记表

    七、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含:学位论文封面标准式样四种)

    八、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九、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盲审结果汇总表

    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

    十一、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简况表

    十二、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须知

    十三、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2018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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