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附件1)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学位〔2017〕16号)(附件2)文件精神,依据《西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110号)(附件3)和《西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6年)》(西师发〔2017〕66号)(附件4),现将2019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根据国家“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本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在保持学校现有学位授权点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撤销需求不足、水平不高或不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定位的学位点,增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要求的学位授权点,构建符合校情、布局合理、特色与优势鲜明的学位授权点体系。
二、调整组织
学位授权点是学校共有资源,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
导、统筹规划与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负责具体落实、组织论证、材料公示及上报备案等工作。
三、调整办法与调整范围
学位授权点撤销及增列的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本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仅限于硕士学位授权点。
四、具体安排
1.学院论证与申请:4月2日—20日
各学院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布局和调整进
行充分的论证,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提出拟撤销(或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申请,并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建设现状、具体原因、论证过程)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附件5-1,含电子版)、《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附件5-2,含电子版)。
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2011〕11号)(附件6)和2018年发布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7)填写。
2.学校统筹与规划:4月21日——30日
校学位办汇总学院申请并提交学校,由学校根据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后做出拟撤销和拟增设学位授权点的初步意见。
3.增列申报与提交:5月1日—10日
拟增设学位点申请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8),确定拟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并撰写《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含发展规划)》(附件9,含电子版)和《简况表》(附件10-1、附件10-2,含电子版)、《拟增列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名单》(附件11),提交校学位办审核。
4.专家评审与考察:5月10日—31日
校学位办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组织专家对拟增列学位点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
校学位办在组织评审和实地考察前,应将评审方案及程序、专家组成员名单和学位点申报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审核、备案;评审和实地考察应有省学位办负责人参会并全程监督、指导。
5.学校审议与公示:6月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月审议专家评审结果,最终做出申请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决议,并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调整结果进行公示。
6.结果上报与批准
校学位办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公示结果及相关材料;增列、撤销名单最终由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布。
五、特别说明
1.学院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师资队伍情况及研究
生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的情况,本着“加强内涵建设,提高
培养质量,突出建设成效”的宗旨,主动进行结构优化调整。
2.学位授权点主动撤销,一定要做到严肃慎重,进行充分论
证;学位授权点自主增列,原则上以应用型硕士专业学位为主,向目前没有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培养单位倾斜。
3.同一学院申报两个一级学科(专业类别)者,须同时上报两个学科(类别)的教师队伍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夏 张超7971074
电子信箱:xwb@nwnu.edu.cn
校学位办
2019年4月2日
附件:
1.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
2.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学位〔2017〕16号)
3.西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110号)
4.西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6年)(西师发〔2017〕66号)
5-1.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5-2.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2011〕11号)
7.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8.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9.拟增列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含发展规划)
10-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10-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11.拟增列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