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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学位办    来源:研究生院-学位办    发布时间:2019-12-26]


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西师发〔201939号)(以下简称《提升计划,学校决定启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二年级博士生(含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报。

立项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选题应具有学科(专业)前沿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预期能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较高学术水平。

2.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前、后具有与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3.申请人导师(团队)目前承担与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指标分配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的学院按照在校二年级博士生人数的10%-20%推荐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二级学科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教育技术学院)各推荐1申请人;具有目录外博士学位二级学科的学院(哲学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和传媒学院)各推荐1名申请人,由研究生院组织联合评审,最终确定1名申请人。

四、立项程序

1.立项申请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书》(附件1),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于1231日前所在学院提交立项申请书、论文开题报告和开题专家组评议意见书

2.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申请人条件,202017日前组成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2020110日前将《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书》《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论文开题报告及开题专家组评议意见书报送研究生院以上均含电子版)

3.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学院推荐名单后,于20201中旬对拟资助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立项证书

凡弄虚作假取得资助者,一经查出,撤销其项目资助,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李夏  张超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书.xls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培育资助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91226